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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发布时间:2020-07-16 16:14 |
我市共受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3095人,对断缴欠缴养老保险2302名退役士兵进行补缴,目前,养老保险总计补缴总金额6126.26万元。
协调统筹推进。成立社保接续工作专班,坚持“一门受理、协同办理”原则,建立退役军人事务、财政、医保、人社、税务等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,组成工作专班,及时掌握情况、发现问题、解决难题,确保社保接续任务有序推进。各乡镇、社区、县直单位受理点均安排有专人,联系、办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申请及政策宣传事宜。
提高办理质效。全市各县区将符合社保接续政策条件退役士兵,全部分解到所属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。各部门各司其职,实行流程化办理。退役军人事务、人社、医保、民政分别负责核准军龄、养老保险补缴资金、医疗保险补缴资金及低保、特困户认定。建立每周会商协调机制,各部门及时汇总存在问题,做到大事重原则,小事有分寸,高效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。
强化政策宣传。通过政府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,回应退役士兵政策咨询。利用信息采集系统比对,采取一对一电话、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,“点对点”宣传。针对不愿缴、拖延缴的社保接续对象,实行“一对一”包联服务机制,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,面对面沟通,精准开展服务,协调解决问题,确保有效落实。
按时保质完成。安排专人负责调研督导社保接续工作,掌握各县(区)社保接续进度,按照“一人一案”的要求,化解信访问题500余件,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我市及时部署缴费工作,督促各县区协调财政、银行等部门,设立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归集账户,通过开通微信、手机银行及银行柜台等三种缴费方式,归集退役士兵个人部分缴费资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