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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发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>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:2021-01-08 16:43

各县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司法局、法宣办,市直各单位,驻池各部队:

现将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>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       池州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 

   池州市司法局       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1年1月8日  

 

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

保障法》工作方案

 

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(以下简称《保障法》),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、市工作要求,学深悟透弄懂《保障法》核心要义、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,创新宣传方式方法,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,促进全社会准确掌握《保障法》基本原则、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,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,为实现退役军人事业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撑,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(一)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。充分认识颁布实施《保障法》的重大意义,把学习宣传贯彻《保障法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,切实增强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。

(二)努力形成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。综合运用主流媒体、新媒体等多种手段,多层次、立体化、全方位开展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活动,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努力形成学习贯彻《保障法》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广泛社会共识。

(三)有效提升用法能力和实施水平。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能用善用《保障法》,依法履行《保障法》赋予的法定职责,破解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构建退役军人“大保障”格局,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。

三、重点内容

(一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重大意义。重点宣传《保障法》崭新的时代意义、显著的政治意义、鲜明的法治意义、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特殊的国防意义。

(二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总体要求。重点宣传退役军人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,突出“大保障”定位,明确工作体制机制等内容。    

(三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重要原则。重点宣传坚持待遇与贡献挂钩,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,坚持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、社会进步相适应等内容。

(四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基本制度。重点宣传规范移交接收,提高安置质量,强化教育培训,扶持就业创业,加强抚恤优待,强化褒扬激励,完善服务管理等内容。

(五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创新举措。重点宣传聚焦参战优待、基层倾斜、边疆建设、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创新亮点等内容。

(六)学习宣传《保障法》的奖惩机制。重点宣传有功必赏、突出荣誉待遇,有过必罚、建立约束机制,有责必究、坚持严管厚爱等内容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一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机关

1. 紧抓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、以上率下,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。要把《保障法》列入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计划,组织专题集中学习。把《保障法》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,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遵守维护《保障法》,真正成为贯彻落实《保障法》的“明白人”和“先行者”。

2. 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“关键群体”。要把《保障法》列为“八五”普法重要内容,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。要把学习《保障法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,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。

3. 举办《保障法》学习报告会。以学习会、报告会等形式,邀请专家学者对《保障法》进行权威、系统、全面解读,提高干部职工运用《保障法》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。

4. 将《保障法》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。推动将《保障法》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,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视程度,提高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政治安全稳定以及稳定现役军人队伍重要意义的认识。

(二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企业

1. 开展宣讲促学习。要把《保障法》的惠民、惠企政策熟记于心,充分发掘专家学者、律师等群体,组成《保障法》宣传宣讲队伍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会,向企业宣讲他们最关心、最需要的《保障法》规定。

2. 送法进企促落实。组织送法进企业,把国家法律和政策有温度有感情的带到最需要的地方,让“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有优惠,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有实惠”掷地有声。

(三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学校

1. 创作适宜青少年教育教学的宣传课件。推动将《保障法》教育教学纳入各级学校普法内容,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征集、创作一批《保障法》教育教学微课程、视频、教案,阐释好《保障法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。

2. 抓牢青少年群体的学习宣传教育。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,通过组织专题讲座、知识竞赛、演讲征文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情景式教育,把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融入各级学校国防教育内容。

(四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乡村、进社区

1. 打开基层宣传维度。在村(社区)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《保障法》宣传栏,积极把《保障法》融入村(社区)文化广场、公园、长廊、橱窗等宣传阵地,倡导在村(社区)农家书屋、法律图书角、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《保障法》读本等宣传资料,供群众免费取阅。

2. 开展宣传进乡村(社区)活动。组织干部职工、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、普法志愿者到村(社区)一线,通过摆放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展示生动案例等方法,现场普法、解疑释惑,加强对群众的宣传。

3. 建设《保障法》宣传阵地。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,积极协调争取将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融入村(社区)“法治文化阵地”,努力筹划建设一批具有军味的“《保障法》长廊”“《保障法》广场”等宣传阵地。

(五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军营

1. 全心全意服务好现役军人。要全心全意服务好现役军人,紧跟现役军人最关心的问题,做好《保障法》进军营的宣传工作。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,使广大官兵不为后路担心、不为后院分心、不为后代忧心。

2. 将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融入部队主题文化。军地联合通过学习会、报告会等方式开展《保障法》宣传进军营活动。充分利用军地自有宣传阵地,组织动员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络等新闻媒体,广泛宣传《保障法》的制度创新和主要亮点,宣传《保障法》的具体规定。

(六)推动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进万家

1. 促进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全覆盖。增强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,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、服务中心(站)窗口等要在显著位置实现《保障法》挂上墙,力促《保障法》普法宣传对各类对象的全覆盖,推动《保障法》进入千家万户,扩大《保障法》社会知晓率。

2. 充分运用新媒体。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,充分运用“报、网、端、微、屏”等平台全方位、多声部开展宣传,各地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、板报、墙报、橱窗、标语等宣传《保障法》相关知识,打造多层次、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。

3. 组织《保障法》知识答题竞赛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、公众号等新媒体,线上线下组织形式新颖的《保障法》知识答题竞赛活动,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《保障法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,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,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要把加强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确保《保障法》学习宣传贯彻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

(二)抓好贯彻落实。完善配套政策制度,对现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,做好立改废释工作。依法指导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安置、教育培训、就业创业、抚恤优待、拥军优属等工作,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,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对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,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,依法进行约谈。

(三)强化工作督导。加强对《保障法》实施的工作指导,深入基层开展调查,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问题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,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,适时开展督导。

各县区人武部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司法局、法宣办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学习宣传总结(包括贯彻落实情况、取得成效、下一步工作安排等)分别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、池州军区政治工作处、市司法局、市法宣办。

联系人: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   珍,2213605;

池州军区政治工作处       倪培军,2315832;

市司法局、市法宣办       胡光3385011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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