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《关于开展安徽省模范退役军人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皖退役军人组办〔2021〕20号)精神,经自下而上推荐和初审反馈,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如下:
一、模范退役军人
1.檀有庆 石台县大演乡商会副会长
2.钱志高 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向阳村党总支书记、村民委员会主任
3.周桂幸 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
二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
1.池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
2.青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
三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
1.段家正池州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
2.徐 青(女)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负责人
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,请于2022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电话:0566-2213605)。
中共池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4月18日